《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要深化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生態文明體制和黨的建設制度改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社會體膠原蛋白制改革方面,提出要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是為了進一步調整政府與社會的關係,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這是十八屆三中全會的一個重大的理論創新。□向春玲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要改進傳統治理主體單一化。傳統的社會治理主體比較單一化,強網站優化調國家或政府從上至下的行政管理,對經濟社會大包大攬的管理。改革開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結構並存,這種情況下,絕大多數人在非公經濟組織就業,從原來計劃體制下的“單位人”轉變為“社會人”。政府大包大攬的社會管理方式已經不適應,需要系統的、多種主體的社會治理,這就需要“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要實現社會治理方式的多樣化。傳統的管理主要是採取靜態的行政管理,在我國工業化、市場化、城鎮化的快速發展過程中,經濟體制轉型加快,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群體不斷增多,社會流動更加頻繁,這需要我們社會治理方式要多樣化,堅持依法治理設計裝潢,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保護群眾的根本利益,積極化解社會矛盾;強化道德約束,規範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係,協調社會關係,解決社會問題。同時,我們還要加強社會誠信體制建設、信息化管理、輿論引導、心理疏導、人民調解、基層社會自治等多種方式進行有效的社會治理。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要註重源頭上的治理。社會管理不等於“維穩”。“維穩”只是社會運行出現失序狀態之後的應急管理。創新社會治理強調常規性的、基礎性的服務和管理。這就需要政府要儘快轉變職能,強化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要由經濟主體型和投資型政府向公共服務型政府轉變;由單一的、不全面的發展觀向科學的發展觀轉變;由以GDP衡量政府政績向將公共服務和社會治理水平蒸烤箱置於重要位置轉變。這也需要我們樹立“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在管理中體現服務,在服務中實施管理”的理念。切實轉變政府的工作作風,徹底改變過去政府部門存在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要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我國改革開放的過程就是不斷調整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關係的過程。積極培育和發展社會組織,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意義重大。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發揮著重要的協同作用:一是服務社會的作用,如各種人民團體和各種社會團體為一定的社房屋貸款會群體服務、化解矛盾、協調關係等;二是社會組織有規範行為的作用,它會制定組織的管理制度和章程,規範組織成員的行為;三是社會組織還有有序表達訴求的作用,維護組織成員的合法權益,發展基層的民主。目前,政府也在重點培育優先為經濟社會服務的社會組織,例如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政府在轉變職能和簡政放權過程中,將一些民生服務項目打包向社會組織招標,購買社會組織的公共服務,改革有關社會組織的管理制度,有力地激發了社會組織活力。同時,社會組織也要加強自身服務能力建設和自律誠信機制的建設,積極主動地參與社會公共事務的治理。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要強化城鄉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在計劃經濟時代,政府是通過“單位”對社會成員進行服務和管理。改革開放之後,絕大多數人不在體制內就業和工作,“單位人”變成了“社會人”。但是,任何人都不可能在真空中生活,而是居住在一定的社區。因此,社區就成為新時期社會治理的新載體。社區建設首先要健全社區服務體系。包括政府的服務體系建設、市場的服務體系和社區公益服務體系。在當前,特別要加強以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組成的社區公益服務體系建設,來滿足社區不同職業、不同年齡、不同興趣居民的多元化多層次的需求。其次,社區建設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資金,進行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的建設和支持社區各種活動的開展;第三,社區建設要培養大量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為有需求的個人、家庭、群體提供專業化的社會服務,並運用專業知識,協調社會關係、解決和預防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和諧。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要積極動員公民的廣泛參與。社會治理的理念是“善治”。“善治”強調賦予公民更多機會和權利參與政府公共政策,通過溝通、協商使公共利益最大化。因此,政府要堅持科學民主決策,提高決策水平,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體制和機制,問政於民,問需於民,讓公眾參與社會公共政策的討論,保證民意能夠進入到公共政策中去。為此,要形成社會公共政策制定的公眾參與機制,健全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專家咨詢、社會公示與聽證、決策評估等制度,這樣才能使公共政策更加符合民意和公眾利益,進而實現社會公正。其次,要增強人民群眾的參與意識和參與能力。通過各種教育培養人們的社會責任感和合作精神,使每個公民具備參與社會事務的願望和相應的能力。第三,為了實現公民的有序參與,要發展各種社會組織。公民廣泛參與,還可以通過公民自發組織的各種社會團體、非營利機構和基層社區自治組織,按照法律和相關的行政程序來反映自己的意願和訴求,推進基層民主的進程,從而實現社會穩定和良性運行。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需要健全治理的體制和機制。中國的社會轉型目前進入到社會矛盾多發時期,矛盾多了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沒有建立化解矛盾的體制和機制。社會治理創新,需要我們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事先預防社會矛盾的發生。需要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整合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資源,建立“大調解”的工作格局,使群眾問題能及時反映、矛盾能及時化解;同時,改革行政覆議體制和改革信訪工作制度,糾正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有效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
  (作者系中央黨校科社部教授)
  (原標題:創新社會治理體制 增強社會發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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